7月20日,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我省高考考试实施工作,按照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教考〔2020〕44号)执行。‘
《通知》明确,高考成绩以单科标准分和综合标准分的形式公布。体育、艺术类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的实际获得分数公布。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报考卡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的成绩。
关于面试工作的安排,《通知》明确,填报军队、公安、司法、消防以及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等需要进行面试的高等学校志愿且投档成绩达到报考的院校专业组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省考试局在有志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各学校对考生的年龄、性别等要求,按不超过相应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具体比例以招生院校要求为准)确定参加面试或军检的考生名单,各面试或军检单位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开展面试或军检工作。面试或军检工作结束以后,各单位须在8月6日向省考试局提供所有参加面试或军检的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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